在国内的天津市,针对夫妻
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对未成年子女所应承担的抚育义务,其具体金额往往依照
未成年人之实际需求、父(母)之承受能力以及地域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综合评估并做出相应安排。
对于具备稳定经济来源的父母,他们应对
抚养义务按月总收入约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实施支付;而对同时承担两个或更多子女
抚养义务的家长,在此基础上将适度提高比例,但其最大值不得超过每月总收入的五成。
如若
监护人无法提供具体经济收入证明,则抚养义务的金额将参考所在地区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益,遵照上述相同比例进行合理确定。
此外,考虑到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所涉及的诸如教育、医疗等特殊开支,亦将作为抚养责任中的必要考量因素。
就
抚养费用的相关议题,若各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那么自当以协议约定为准;但是倘若未能达成共同意见,届时将交由当地司法机构依法裁决,该
仲裁过程中亦会充分考虑种种可能影响审判结果的多方因素,力求作出最公正合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