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婚姻关系破裂之时,关于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其判断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量身定制。
这其中,我们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更加注重于维护子女身心健康以及充分保障他们合法权益”。
对于年龄较小的儿童或者婴儿而言,我们通常都会倾向于将
抚养权判给母亲,但若是母亲在某方面存在着无法承担起
抚养责任的特殊情形除外。
而对于介乎于二到八岁之间的学龄前儿童,法院在审判时会重点关注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实际的抚养能力和与孩子之间深厚的亲情互动情感等多个方面。
至于已经步入青春期的八岁以及更大年纪的孩子,法院在裁决时会将尊重孩子们基于实际情况所表达的真实意愿放在首位考量。
然而,如果其中的某一方存在诸如患有严重疾病或参与传染病活动、虽具有抚养条件却未尽职责、存在不良嗜好(例如赌博、吸毒等)以及道德品质严重低下,从而可能对正在成长中的孩子造成潜在负面影响等情况,那么他们在
争取抚养权的
诉讼中很可能陷入劣势地位。
最后终究归属何方,仍需由具体案件的事实和
证据决定,并交由法庭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