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场
离婚诉讼中,关于
财产分割的裁决并不严格依照首次
诉讼所作决定。
实际上,
离婚财产分割应以
离婚当时夫妇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状况作为主要参考信息。
针对每一次离婚诉讼,都需要首先明确
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畴,其中包括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获得的所有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利润等等。
至于第二场离婚,其过程将涉及到重新审查和评估双方在第二段婚姻中所积累的全部财产,然后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基本原则进行合理分配,通常会优先考虑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
若出现夫妻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恶劣行为,那么在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对该方予以相应的惩罚,即减少或完全剥夺其应得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