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因错误
逮捕或
拘留而最终被判无罪之人所获得的
赔偿金额应参照此规范进行计算,具体为每日赔偿金额等于国家公布的上一自然年中全国职工日均
工资额度。
赔偿金总额则取决于被错误拘留的期限长短。
若涉及
行政拘留情况,相应的赔偿金额将依据实际被误拘的天数乘以日均
赔偿额来确定;假如是涉嫌
刑事犯罪被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且日后被确定因案件撤销、检察机关作出不予
起诉决定或是司法审判宣告
当事人无罪而终结对该案件的
刑事追责程序,那么被错误拘留的期限天数也将乘以日均赔偿额作为赔偿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内提出赔偿申请,自其已知晓或应当知晓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涉嫌侵害其
人身权利和
财产权益之日开始计算,然而在此期间内如有被
羁押等权限受限的实际生活情形则并不计入赔偿申请的时间起止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