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患有疾病这一情况,它并不绝对地成为阻止
离婚的因素。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离婚的基本要件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当患病一方的身体状况不会对其表达离婚意愿产生干扰,并且夫妻二人能够就
财产分割、子女
抚养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与协议的时候,选择
协议离婚这条途径是完全行得通的。
若必须采取
诉讼离婚方式解决问题,则需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综合权衡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若是患病一方的病情较为严重,需要得到周到的护理和照料,然而另一方却坚持要求离婚且并未对患病一方的日常生活作出合理安排的话,法院通常会慎重考量之后做出不下轻易离婚的决定。
但是,假如疾病直接导致了夫妻间的感情出现了深刻裂痕,致使共同生活面临根本性挑战,在处理好相关事项的大前提下,也存在被判令离婚的可能性。
总而言之,一方患有疾病并非是离婚的不可逾越难以克服的障碍,然而在处理这样的个案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患病一方的合法权益和生存条件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