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破产之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于清理完毕的残余资产如何进行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全体员工,有着严格的递进式逻辑关系。
首要任务自然是优先偿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成本费用以及对其他共同利益人的
债务。
只有在这些债务得到妥善处理之后,才能开始解决待清偿部分的
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
抚恤金等问题,同时还包括那些应该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关于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员工在该企业工作的实际年限来衡量,每满一年就应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若是工作六个月到一年之间的员工,就将一整年计算在内;若只工作了不到半年时间,也会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但是,如果在企业破产后的剩余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所有清偿需求,那么就只能按照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