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商业银行借款的
担保证明人,
连带责任原则意味着当
贷款人未能如期且全额偿还原欠
债务之时,商业银行有权直接向
担保人提出履行还本付息之义务。
确认保
证人的法律责任范畴通常包括借款本金、相关利息费用、
违约责任罚金,
赔偿损失款项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各类手续费等等。
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便银行未曾尝试通过向贷款人追索方式解决问题,仍然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全额债权。
而一旦担负此项连带责任,担保人的个人信用状况无疑将遭受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并且其名下资产亦有可能面临
被强制执行之危险境地。
因此,在决定是否担任担保人一职之前,务必要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及其偿债能力进行审慎评估。
若是最后确需承担相应责任,应积极主动与商业银行展开协商,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