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
交通事故现场之日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
然而,如果交通警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项工作,您可以首先向负责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部门进行咨询,以了解其中是否存在需要延长
责任认定时间的合法理由,例如,检验鉴定所需的时间并不计算在
办案期限之内。
倘若并无合理的延期原因,那么您便有权利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以促使他们尽快出具责任
认定书。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与交通警察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
因为责任认定书乃是后续处理
赔偿事宜以及可能发生的
法律诉讼中的关键性证据,因此在尚未取得认定书之前,建议您暂缓处理赔偿等相关事务,以免造成个人权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