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间,作为员工的您在自主决定离开公司之前无须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
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劳工只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告知雇主,便可以解除与之签订的
劳动合同。
您只需按照上述要求,提前三天以
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
递交辞职信,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邮寄凭证以及电子邮件发送记录等等。
倘若领导未能批准您的辞呈,那么在约定的
期限届满之后,您仍然有权选择自行离职,而雇主则不能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然而,如果雇主因为您的离职而采取了
克扣薪资或者其他有损于您合法权益的措施,您应当及时收集相关的
证据,例如劳动合同、
工资单、工作记录等等,然后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