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内,各位作者所拥有的
著作权中的
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时间的限制而受到
永久性保护。
至于公民个人创作的作品,其发表权与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则设定为作者终身及去世之后的五十年,截止日期为作者离世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
若涉及到
合作作品,那么保护期限将截至最后一位作者离世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为止。
对于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其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同样设定为五十年,截止日期为作品首次公开发表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
然而,若该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满五十年后仍未被公开发表,则将不再受到
著作权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