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的
非法侵占(亦可称作“行政
犯罪中的
盗窃行为”)其所面临的惩罚不是仅仅根据其盗窃数额所决定的,还需要依据盗窃行为的具体情况、发生频率以及受害者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于那些未经许可而擅自盗用、占有或转移公有或
私人财产的
行为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将处于五日至十日之间的
治安拘留,或者同时处以最高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
然而,如果这些盗窃行为并没有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的最低
刑事处罚标准,并且其情节相对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比较有限的话,那么这些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非
违法行为而不予追究。
此外,对于那些屡次实施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
扒窃的行为人,无论是其盗窃财物的价值大小如何,他们都可能被判定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盗窃罪,并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