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权人代位权之行使效果,主要体现如下几大方面:首先,
债权人有权通过自身名义行使
债务人对特定第三方所享有的法定或约定的权利。如若
代位权的行使取得成功,则次债务人须依照法律及协议之规定,向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而清偿范围也仅限于债权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其次,关于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债务人负责承担。再者,对于特定第三方针对债务人所提出的抗辩理由,债权人亦可据此向债务人主张。然而,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条件以及程序要求。举例来说,若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专属其个人所有,并且由于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其债权相关联的从权利,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得到有效实现时,此时债权人便可行使代位权。综上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宗旨在于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公平、公正的
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