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长通常不会超过三十七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期限仅为初始的拘禁期间。如若公安部门确信需对嫌疑人进行
逮捕,他们将在
拘留期满之后的三天内,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以请求对该申请予以合法批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延长对申请的审查批准时间。延长的时间视情形而定,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天至4天不等。而那些
流窜作案、进行过
多次作案或是形成
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员,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还可再延长至30天。在此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必须在接收到公安机关
递交的正式逮捕申请后的七天之内,就该申请是否获批进行表态,并且需要制定出是否
批准逮捕或驳回申请的明确决定。倘若最终的决定是
不批准逮捕,那么
犯罪嫌疑人将会获得释放,或者面临
羁押方式的改变;反之若是批准逮捕,那便意味着案件
诉讼流程将继续推进,具体的刑期何时能够终止,将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的具体事实、
证据的充实程度以及法院所作出的裁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