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判日程表的制定深受诸多要素的牵制,其中包括待处理案件的数量、案情的复杂度以及文书传送的流畅与否等。倘若在您等待已久之后,法庭依然没有如期进行审理,您可以先行向负责此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官咨询具体的延期原由。通常而言,无论是
民事纠纷还是
刑事犯罪,都有着法律所规定的必须遵守的
审理期限。如果经过了适当的期限却仍然未能进行审判,那么您享有以
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尽快排定开庭日期的权利,并且需要详细阐述您的理由,例如案件的紧迫性以及给您带来的不利影响等。与此同时,您也应该反思自己是否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失误,例如未能及时
递交关键性的
证据材料等等。如果您怀疑法院的延期存在不合法合规的现象,也可向法院内部的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