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当行使
代位权时,必须充分考虑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首先,
债权人与
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关系既须合法有效并且已到具体履行期限。其次,债务人未能善尽义务地行使其到期债权,在此情况下,也就是对于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的解决方案没有主动加以推动和申请。再者,由于债务人疏忽行使权力的行为已经显著影响了债权人切身利益,导致债权人的固有权益受到了实质性的损害。如果此时债务人仍拥有充足的资产来偿还所欠
债务,那么债权人就无法行使代位权。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仅限于其个人所有,例如那些源于
扶养、
抚养、
赡养以及
继承等特定
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后,债权人方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行使代位权,从而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