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通常会被界定为构成强奸罪行。这一判断的依据在于我国对于
未成年人群体所持有的特殊保护原则。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若明知自己的行为对象系未成年且未满十四周岁、并与其发生了性行为,无论该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同意,均应视为是强奸罪的法定范畴并进行
刑事处罚。这主要是由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身心发展尚处在初期阶段,她们的智力和认知水平还无法对性行为产生清晰且实质性的同意意识。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下,如当事方能够充分证明其确实未知对方为未成年少女时,即使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若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并且情节相对较轻者,一般不会被视为
犯罪行为。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想证明这种“不知情”的情况往往存在极大的难度。综上所述,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无疑是一个极其严肃且严重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