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
债权人得以通过
司法途径来行使
代位权这一权力。代位权,专业定义为当
债务人为避免对自身的不利影响而消极对待其本来应当积极行使的针对第三方的权益,进而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以自身的名义直接代替债务人,去维护和争取对第三方所拥有的权益。为了使代位权的行使符合法律程序,如果债权人希望借助此种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就必须向该事件具有
管辖权的相应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同时提交充分有力的
证据,以此证实债务人的确存在上述消极行使权益、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行为。法院在此过程中将根据事实经过和法律规定,认真审核和评估相关材料,最终作出合乎情理和法理的裁判。一旦法院认为案件涉及到的代位权成立,那么他们将会就此作出公正合理的
裁定书,确认债权人在此案中的代位权,并且据此强制要求第三方必须为债权人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然而,代位权的主张需要严格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如果这些条件无法满足,那么债权人主张代位权的请求很可能难以得到法院的实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