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可细分为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三类。而关于行政拘留,通常情况下其最长期限为不超出15天。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且属于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便会对其实施临时性的人身自由的剥夺,以达到强制性调查的目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不构成
处罚行为,仅作为一项
强制措施存在。至于司法拘留,则系人
民法院为了维护
民事诉讼及
行政诉讼秩序而对
违法行为者采用的一种控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此种
拘留期限的上限同样设定为15天。若是被限人身自由达到四个月之久,极有可能意味着已获准
逮捕并正式展开
刑事诉讼程序,由于涉嫌的
罪名各异,相应的
拘押期限亦有所差异。例如,一些较为恶劣的
刑事犯罪,例如故意杀人、
抢劫等,其具体情况需依据案情实情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