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具有
提起公诉,以合法手段剥夺孩童
监护人对于儿童
抚养权的权限之主体主要为人民检察院。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有关抚养权争议往往通过
民事诉讼程序加以解决。倘若监护人发生严重侵犯
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对儿童施加虐待、遗弃或者触犯
刑法等恶劣行径,那么检察院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依法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剥夺该监护人的抚养权,同时指定其他适宜的监护人来承担起照顾和保护儿童的责任。然而,在绝大部分涉及
抚养权变更的事例中,通常是由直接
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其他与此案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人员前往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全面衡量儿童的利益、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