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
未成年人进行
盗窃活动的行为,对于行为的发起者即指使者,将被视为构成了盗窃罪责。
在判罪
量刑阶段,将会按以下标准考虑接受审理的事实情况:首先,盗窃财产的数量及价值大小是作为重要依据来衡量其
犯罪程度的,只有当盗取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者属于多次
违法行径时,才能被判定为构成犯罪。
因此,被指使者遵照指示采取的行动是否涉及到未成年人行事,也是我们进行法律裁决时要着重考虑的一个关键因素。
再者,如果指使者利用未成年人参与到
犯罪活动之中,这无疑会成为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
加重处罚措施的情形之一。
例如,如果涉案的未成年人尚未年满十六岁,那么他们将不会因为涉嫌盗窃而被追究
刑事责任。
然而,即使法律做出这样的衡量,指导其
犯罪行为的指使者仍然需要承担所有可能由该类行为引发的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涉案的未成年人已经成年,那么我们还需要结合案件事实,通过对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角色以及具体情节的深入探讨和分析,从而判断他们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在实际的
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指使行为的因果关系的认定,我们会依赖于各种相关的
证据材料,包括
证人的证词、监控录像等等,以此来证实指使者确实存在着故意教唆、指使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