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
羁押于看守所的过程中,若是存在
证据缺失的现象,一般的惯例是在
刑拘期限的临界点之前,即37天内,对
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将
当事人予以释放。
然而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是,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只有37天。
在这举足轻重的时期里,公安部门若是依据现有的证据认定尚不足以证明
犯罪事实成立,他们有责任撤销此案或者更改现行的强制措施,改为较为宽松的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等等。
同样的,若检察院拒绝
批准逮捕申请,那么公安机构亦必须立即释放该名涉嫌犯事者。
但是,别忘了,有时候还会出现
补充侦查的环节,而这部份工作有明确规定只能做两次,每一次的时长不能超越一个月。
至于如果经过补充侦查后,发现证据仍未能达到
提起公诉的要求,那么该案将会宣布不
起诉,而此时,
犯罪嫌疑人便可以重获自由了。
总而言之,在
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何时能够获得释放,这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侦查进度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