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确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在触及相关法律条款的情况下,均需对其所犯下的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那些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若涉嫌以下八项
罪名,包括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罪、
强奸罪、
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纵火罪、
爆炸罪以及
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亦须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已满十二周岁但未达十四周岁的个体,若在故意杀人罪或
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中导致有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后遗症,且案件情节极其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实批准后进行追诉,那么这些人也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其从事任何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均无需为其负上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
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并不是永恒不变的,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个案情况和法律
法规的变更作出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