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押在看守所的最短期限的决定因素是个案独特的法律性质。
通常来说,在嫌疑人尚未被正式
逮捕之前,
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为三天。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延长审查批准的时间,这个延长的时间范围可以从一天到四天不等。
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者是
结伙作案的重大
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申请延长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达到三十天之久。
如果检察机关最终未能
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关通知之后必须立即释放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关。
总的来说,关押在看守所的最短时间并无绝对固定的标准,而是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