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庭审理过程中,律师的在场与否需依据实际情形而定。
通常来讲,
当事人享有自主选择是否聘请律师陪伴其参与调解活动的权力。
若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选择聘任律师作为陪伴者,并且律师亦具备充足的时间及愿意担任此角色,那么律师便可获准在调解庭上出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协助处理各类交流问题,以及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考虑到调解程序追求简便性与高效性的原则,可能并不强制要求律师的在场。
然而,无论律师是否出现在现场,进行中的调解活动均需严格遵守自愿、合法且公平的原则。
总的来看,调解庭上律师的在场与否并非固定不变之事,而是主要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及其实际安排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