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判断
家庭暴力行为并不仅仅取决于施暴者采取的
暴力手段的严重程度。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将以下形式的家庭内部身体或心理的侵犯行为都界定为家庭暴力,例如:家庭中某一方采用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频繁的辱骂和威胁等各种手段所造成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伤害;即使这些行为导致的损害比较轻微,但是只要具备了连续性、持久性的特征,就有可能被定性为家庭暴力。
此外,即便只是轻微的推搡、扇耳光等行为,只要引起了身体部位的明显伤痕,如瘀青、红肿等现象,亦有可能被判定为家庭暴力。
最后,诸如长期的言语辱骂及恐吓等这类精神层次上的攻击,一旦使受害者陷入恐慌、焦虑等不良的心理状态,同样应归类为家庭暴力。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去全面评估家庭
暴力行为,包括其行为方式、发生频率、造成的后果以及对受害者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