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中的
犯罪嫌疑人在受到
经侦部门
拘留达37日之后,通常将会面临两种可能的处理结果。
首先,若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后,认定其所掌握的相关
犯罪证据已然充足且确凿无误,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向当地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予以批准实施
逮捕。
而检察院在接收到此申请并进行详细审核后,如确认所涉案件满足
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便可据此作出相应的决定,从而使该案得以继续进行侦查工作。
反之,若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尚不具备批准逮捕的必要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即对已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释放措施,或者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例如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等。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都并非意味着案件已经彻底结束,而是一种
强制措施的转变,案件的侦查工作仍然在持续进行之中。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
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同时亦有权委托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