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
违约金的具体数目并不存在固定的衡量标准,而常常依附于投资合间中明文规定的条款之上。
从法学理论上看,违约金的确立应持秉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既需要足以抵消违约方由于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经济受损,亦不应过度高昂以至于出现明显不公之态。
若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就此作出明确规定,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基于违约行为给自身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合同实际运行状况、直接
当事人过失行为等诸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因素去判断适宜的违约金规模。
通常来说,违约金可以被界定为投资资本额的特定比例,例如百分之十、二十等等;同时也可能被设定为固
定金额形式。
然而倘若所商订的违约金设定过高,违约方则有权申请法院对此适度进行削减;反之,若设定的违约金过低于预期,守约方便可寻求法院对其适度调升。
总言之,具体的违约金尺度皆需综合考虑个别投资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运行情况来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