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合同解除之际,
当事人大多有权利寻求预期利益损失的
赔偿,然而,法律规定了一些特定的前提条件。
预期利益损失即是指在合同按照约定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当事人原本应该享有的经济收益。
假如说合同解除的原因乃是由于对方的
违约行为引发,而且这个违约行为又直接导致了您对于合同履行所期待的收益不复存在,那么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您便拥有了主张此种损失的合法权益。
然而请注意,主张预期利益损失需要严格遵守“可预见性规则”,这条规则要求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必须能够准确预估到他们的违约行为可能会给您带来何种程度的
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您还需要承担起相应的
举证责任,以证明预期利益损失确实存在,并且其具体数额如何。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您需要附带提供有关市场数据、经营计划等方面的有力
证据来支撑您的
诉讼请求。
因此,能否成功获赔预期利益损失,最终将取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所有相关证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