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设赌场罪相关案件,在 37 天的期限内直接宣布不予
刑事起诉是完全可行的,然而这主要取决于对各类复杂因素的综合性评估与分析。
首要需审视的便是每个案件的具体运作情境,包括
涉案金额规模、参与赌博的人数规模以及
犯罪行为中所处的关键性角色等。
若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则可能被认定为非犯罪行为;反之,若
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亦或是不符合刑事起诉的基本条件,那么便有可能被宣布不予刑事起诉。
此外,
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从轻、
减轻处罚的情节,同样会对是否进行刑事起诉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一般而言,在 37 天内做出不予刑事起诉的决定较为罕见,更多情况下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并审查相关
证据。
至于最终是否进行刑事起诉,将由检察机关依据案件事实及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权衡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