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故意掩饰、隐匿
犯罪所得罪行的案件中,对于涉案流水金额达到三十万元的情况下,
批捕与否必须综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评估。
然则,批捕与否是不能只依据涉案流水金额这一个孤立的因素来得出结论的。
如果
犯罪嫌疑人是
初犯或者偶犯,具有真诚悔过的良好态度,表现出了明显的退赃意愿等行为特征,或者能证明他本人对所处理的财产并不知情,而且在这其中并未显现出任何其他的严重
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形成危害的可能性,那么
批准逮捕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低。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是
累犯或
共同犯罪团队中的
主要责任人,或者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已经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反响等状况时,即便是涉案流水金额为三十万元这样的数字,也同样可能会面临批准逮捕的境地。
因此,总的来说,批捕与否需要根据全案的
证据材料和具体的事件过程进行综合评估,最后由检察机关基于法律规定进行慎重审查后最终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