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
拘留措施主要包括
行政拘留以及
刑事拘留两种。
在涉及到行政拘留的情况下,原则上是允许
被拘留人与亲属进行会面交流的,但是,关于如何进行探望以及规定的次数和具体时间等细节问题,将由负责执行相关拘留命令的司法机构或政府部门来制定并执行。
然而,在涉及到刑事拘留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并不允许
家属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探望,仅由
代理律师有资格同
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这是因为在刑事拘留的过程中,由于案件正在进行调查审计,为了防止可能的干扰以及对
案件处理和
证据搜集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故而对于家属的探望权利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此外,必须强调的是,是否能够探视以及每次探视所需间隔的时间,都要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来决定,以上所述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