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司章程约定不分红之效力的问题,其评估并非单一标准,答案无法一概而论。
在常规情况下,倘若此类约定乃经全体股东一致理解与赞同,并且未对法律
法规设定的强制性规则构成僭越,名义上,此类约束具有正式的有效性。
然而,若部分股东能够提供足够的依据,明证这家不分红的约定已经危及到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譬如指出存在上市股东滥用权利以致于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或者公司有盈利而长时间拒绝分派利润之类的状况,那么这类约定便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另外,若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分红的约定体现出诸如
欺诈行为,强迫等致使意思表示失真的情形或者严重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同样有可能使其沦为无效。
总的来说,要全面分析个案中的详细情节并结合相关
证据才能明辨其效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