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非法采矿者在被送往看守所进行
拘留时,其拘留期通常不得超过37天。
然而,这仅仅代表着
刑事拘留的最大期限。
若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对
被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措施,则需要在拘留期满后的第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
递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此过程中,若存在特殊状况,递交审查批准的期限还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之久。
而对于那些行动隐匿、频频犯案和团伙作案的重度嫌疑分子来说,递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以被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审查
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则必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向其发放
释放证明文件。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拘留期限仅为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最终的
定罪量刑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