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轻微伤通常并不足以构成
刑事犯罪,然而,其受害者仍然有可能遭受
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若某人采取
暴力手段
殴打他人或故意以暴力伤害他人身体并导致轻微伤害(以下简称“殴打他人”),将被处以五日至十日不等的
拘留,同时并处二百元人民币以上至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倘若情节相对较轻的话,则仅需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相应数额的罚款即可。
然而,关于具体的
拘留期限,务必综合考虑整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如事件的起因、
肇事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积极主动地消除了或减轻了
违法行为所带来的结果等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
当事人能主动
自首,并且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自身的违法行为等特定事项,那么其可能会得到适当的
从轻处罚甚至免予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