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网络赌博犯罪分子主动向警方坦白并接受调查的情况,其面临的法律后果是由其具体的
违法行为性质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所决定的。
通常来说,按照现有的法律框架,
自首是被告人可以请求法院给予从宽或者
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之一。
然而,即便如此,若网络赌博的涉案
情节严重,例如涉及金额巨大、参赌人群广泛、
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取巨额利润等等,那么该犯罪人员仍然有可能会面临包括
拘留在内的其他强制性
法律制裁。
拘留这一法律手段是为了保障
司法程序顺畅而设立的暂时性措施,却并不能彻底杜绝其他法律风险的存在。
在实际
案件处理过程中,虽然
犯罪事实明确且
证据充足,即使涉案人员已经主动交代罪行,也有可能首先面临拘留的处分。
但是,在随后的审判环节中,自首这一积极性的
量刑因素将会被充分考量,有望在最终的判决结果中体现出来,从而对犯罪人的
法定刑期产生适当的减少作用。
综上所述,网络赌博犯罪者选择
主动投案并不意味着就能够免于受到法律的惩罚,最终的法律责任大小还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准确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