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的范畴里,秉持着“谁主张,
谁举证”的准则。
倘若原告无法拿出
证据去证实其所主张的事实,那么原告便有可能遭遇
败诉的危机。
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审理状况来判别证据是否充足。
要是原告仅仅只有主张却没有证据作为支撑,被告一方就能够进行抗辩,点明原告缺少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绝对不能仅仅凭借原告的口头表述就对事实进行认定。
然而,倘若原告的主张属于某些特别的情形,就像法律规定无需举证的事实(诸如众所周知的事实等)亦或是存在证据在被告掌控之内,然而被告却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等状况,那就得另作看待了。
但总体来讲,缺少证据对于原告在
诉讼中的权益主张而言,是极其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