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上诉时的
诉讼费收取通常依据
诉讼标的额等要素来确定。要是属于共同
诉讼,诉讼费由共同诉讼人进行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就按人数平均分担。若为
代表人诉讼,由诉讼代表人预先缴纳,其他
当事人未出席的话不用预交,但仍需计入
诉讼费用总额。部分上诉的话,按照上诉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计算相应的诉讼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
上诉人预先缴纳。被告提起反诉,按照本办
法规定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先缴纳。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最终诉讼费的承担依据案件审理结果来确定,由
败诉方承担,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