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通常包含以下流程:
第一步是
立案,原告备好
起诉状以及相关
证据等材料,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经法院审查满足条件后予以立案受理。
第二步是送达,法院会把起诉状副本等送达给被告,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答辩状。
第三步进入
证据交换与庭前准备阶段,在此期间双方
当事人可以交换证据等。
第四步是
开庭审理,涵盖法庭调查(双方进行陈述、举证以及质证等)、法庭辩论(发表辩论观点)等环节。
最后是判决,法院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若一方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从而启动
二审程序。
整个流程必须遵循
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