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若不服判决,可进行
起诉。
依法律规定,
当事人对
一审离婚判决有异议时,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需通过原审人民法院
递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其
代表人的人数准备副本。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在五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
人民法院需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日内,将副本送达
上诉人。
若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在五日内连同全部
案卷和
证据,报送第
二审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涉及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