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合伙人不进行对账,可首先尝试以友好的方式协商来解决问题。
要清楚地向对方说明对账的重要性以及对双方利益的影响,要求对方给予配合。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就可以依据
合伙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像约定了对账时间、方式等这类条款,凭借协议来要求对方履行对账的义务。
如果协议没有明确规定,那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合伙的规定,主张合伙人拥有知情权和对账权。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命令对方配合对账,并且在
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关的
证据,比如财务报表、收支记录等,以此来支撑自己的诉求。
同时,一定要留意
诉讼时效,防止因为超过时效而失去
胜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