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出嫁的女儿有权利分得
拆迁的房子。
要是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农村
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依据法律规定,只要出嫁女儿在娘家的村民资格没有丧失,就能够享有和其他村民一样的
拆迁补偿分配权利。
要是针对城市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一般是以
产权登记作为依据。
倘若
房屋产权登记上有出嫁女儿的名字,她就有权主张相应的拆迁权益;要是没有登记,那就得综合各种情况,像是否有
出资、是否长期居住等因素,来判断她是否享有份额。
总之,不能简单地确定出嫁女儿一定有权分拆迁的房子,必须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