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夫妻共同
还贷的房产,
离婚时通常依据以下原则来分割。其一,
房产归属于
产权登记的那一方,不过产权登记方需给另一方予以补偿。补偿的金额是
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通常由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若协商不成,可经由
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在具体计算时,一般先是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在总房款中所占的比例,接着用这个比例乘以房产的增值部分,从而得出应给予的
补偿金额。举例来说,倘若房产的总价值是 100 万,共同还贷了 30 万,房产增值了 20 万,那么共同还贷部分所占比例为 30%,补偿金额就是 30 万×30%×(20 万÷100 万)=1.8 万。总而言之,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来
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