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是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的、具备
法律效力的文书,其效力通常比公证书高。它是对具体案件的实体与程序问题作出的最终裁定,具有
强制执行力。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依据
当事人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
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文书。公证书在一定范围内有证明力,但一般不能直接改变
法律关系或设定
权利义务。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公证书可能具有特殊效力,像在
涉外法律事务中,经过公证的文书可能更易被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总体来讲,判决书的效力更具普遍性和直接性,而公证书则在特定领域或情况下发挥其证明作用。但具体效力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