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企业借款利息

3k浏览 帮助29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民事行为范畴,利息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监督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希望对企业借款有所帮助。在这里要提醒企业借款人的是:企业之间的借贷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借贷行为。企业对外举债很容易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因此,建议企业借款时最好请专业的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协助解决,避免因借款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企业借款利息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7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借款利息
一键咨询
  • 140****54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7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2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3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77****740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74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50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款人自愿支付高利息犯法吗
借款方自愿承担高额利息本身不构成违法行为,但需遵守国家关于利率的规定,不得高于年化利率。如合同约定的利息超出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将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
36浏览 2024-03-29
企业利息怎么管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管理小企业利息费用 如何核算 在会计核算方面,小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反映短期借款的情况。借入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偿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小企业对于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在会计实务中,不论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是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还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有两点必须把握:一是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为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该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如月末、季末、年末),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二是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即不需要考虑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科目,待借款到期时再与本金一并支付。 长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小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开支。它与短期借款一样既包括人民币借款,也包括外币借款。 在实务中,小企业存在向第三方借入的款项并且应负担利息费用的,也应视同长期 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则应计入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计提长期借款利息时,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借款利息费用一律按照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进行计算,而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在会计实务中,处理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关键要把握两点:一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一律为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该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即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二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要区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财务费用。 即计提利息时,根据借款用途及使用情况分别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科目,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78浏览
10万元借款利息为2分怎样写
请注意以下信息: 1.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明确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3.列出借款金额(小写和大写),保障资金安全; 4.确定借款期限,保障金融稳定; 5.准确标注借款利率,确保公平合理; 6.要求借款人亲笔签名并按压指模,注明身份证号码; 7.记录借款发生时间,方便日后对账。 以上信息务必慎重对待,确保借贷双方权益。
10浏览 2024-03-27
企业利息如何管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管理小企业利息费用 如何核算 在会计核算方面,小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反映短期借款的情况。借入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偿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小企业对于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在会计实务中,不论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是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还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有两点必须把握:一是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为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该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如月末、季末、年末),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二是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即不需要考虑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科目,待借款到期时再与本金一并支付。 长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小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开支。它与短期借款一样既包括人民币借款,也包括外币借款。 在实务中,小企业存在向第三方借入的款项并且应负担利息费用的,也应视同长期 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则应计入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计提长期借款利息时,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借款利息费用一律按照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进行计算,而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在会计实务中,处理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关键要把握两点:一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一律为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该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即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二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要区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财务费用。 即计提利息时,根据借款用途及使用情况分别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科目,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74浏览
借款合同可以产生企业留置吗
借款合同本身不能直接衍生出企业留置权,留置权通常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对债务人占有的动产进行留置,并通过变卖等方式优先受偿。因此,企业留置权的产生需基于明确的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
40浏览 2024-03-29
企业如何管理利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管理小企业利息费用 如何核算 在会计核算方面,小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反映短期借款的情况。借入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偿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小企业对于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在会计实务中,不论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是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还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有两点必须把握:一是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为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该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如月末、季末、年末),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二是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即不需要考虑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科目,待借款到期时再与本金一并支付。 长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小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开支。它与短期借款一样既包括人民币借款,也包括外币借款。 在实务中,小企业存在向第三方借入的款项并且应负担利息费用的,也应视同长期 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则应计入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计提长期借款利息时,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借款利息费用一律按照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进行计算,而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在会计实务中,处理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关键要把握两点:一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一律为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该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即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二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要区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财务费用。 即计提利息时,根据借款用途及使用情况分别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科目,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55浏览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间的借贷若无明确约定利息,则默认为无息借款。若借款人逾期未还本金,需按约定或国家法规支付逾期利息。因此,建议您朋友按银行同期利率标准,承担逾期利息费用。
12浏览 2024-03-28
小企业利息怎么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管理小企业利息费用 如何核算 在会计核算方面,小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反映短期借款的情况。借入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偿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小企业对于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在会计实务中,不论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是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还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有两点必须把握:一是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为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该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如月末、季末、年末),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二是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即不需要考虑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科目,待借款到期时再与本金一并支付。 长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小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开支。它与短期借款一样既包括人民币借款,也包括外币借款。 在实务中,小企业存在向第三方借入的款项并且应负担利息费用的,也应视同长期 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则应计入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计提长期借款利息时,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借款利息费用一律按照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进行计算,而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在会计实务中,处理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关键要把握两点:一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计提时点,一律为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应付利息日。该应付利息日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即不需要预提利息费用。二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要区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财务费用。 即计提利息时,根据借款用途及使用情况分别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科目,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07浏览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条可以追诉利息吗
若借款凭证未明确约定利息,则无法提出利息追溯索赔。根据相关法规,借款协议中未详细约定利息则无权要求补偿;自然人或个体商户间模糊的利息约定不受法院支持。利率不超银行市场平均贷款利率四倍受保护,超出部分无效。出借方预扣利息,本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借款人可提前还款,按实际期限计息。
21浏览 2024-03-30
企业所得税中的贴息利息可否计入税前利息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利息的税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的有关规定,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息应计入"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另外,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基于以上政策法律规定,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计入"财务费用"的贴现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票据贴现的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否则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开出商业汇票,并合同约定承担对方贴现息的的税务处理在日常的交易往来中,往往存在一种现象:销售方把货物卖给采购方,由于采购方资金紧张,会向销售方开具商业或银行承兑汇票,销售方把该汇票向其开户行申请贴现,其中产生的票据贴现息,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由采购方承担,销售方向银行贴现的票据贴现凭证给予采购方进行做账。这种采购方承担的票据贴现利息能否在采购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销售方向采购方收取的票据贴现利息在税法上算不算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呢分析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13〕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根据这些税法规定,开出商业汇票,并合同约定承担对方票据贴现息,虽然获得对方给予的银行票据贴现凭证,但贴现凭证上不是开出商业汇票人的名字而是持票人的名字,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例如,甲购买原材料时,以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并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如果对方在汇票到期前到银行贴现,由甲承担票据贴现利息,并由对方把银行贴现息的票据转给甲方作为入账依据。"基于这种商业行为,由于甲企业未取得证明票据贴现息由自己承担的合法票据,而且这种票据贴现利息支出与与甲生产经营无关,故甲承担的这部分贴现息不能在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令第538号) 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规定:"条例 第六条 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在销售业务中,销售方收取采购方承担的销售方(持票人)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利息是一种价外费用,应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销售发票,依法缴纳增值税,采购方凭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销售发票进成本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476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89****3920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55****2002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2****5387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