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耕地及农田被采石场以租代征18000元30年租用、而当地政府征收价不低于48000,请问采石场合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以租代征则是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同时,以租代征往往降低了征地补偿标准,逃避了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可能导致被征地农民生计没有保障,因此,以租代征是一种既损害国家利益,也损害被征地群众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您也遇到以租代征了,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