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土地征收标准,是否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修订调整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执行?现在社区管理区需要征收土地,却按照6万/亩的价格征收。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修订调整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东莞市厚街镇是属于一类。不应该是133.90万元/公顷(平均8.9万/亩)来征收吗?而且我有十几亩的养殖水面,社区官员却说养殖水面无赔偿。谢谢你解答一下,我很需要帮助。谢谢
[律师回复]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每个地方的土地补偿价格都不一样,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土地的补偿价格需要进行公示,如果您不清楚本地区的补偿价格,可以到拆迁办查看或者上本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