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住在河北,但是最近想要贷款,但是不知道合同怎么写 ,问一下河北农村信用社担保合同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我们来对这个问题河北农村信用社担保合同 分析一下 :保证合同 ( )保字( )年第号 保证人(全称): 经营场所(住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保证人(全称): 经营场所(住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保证人(全称): 经营场所(住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债权人(全称): 经营场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为确保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的《》(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为债权人依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1 - 第四条 保证期间 4.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二年。 4.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等事项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人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 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 保证人承诺 5.1保证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主体。 5.2保证其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或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按要求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并接受债权人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4已知悉所担保的主合同。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自愿履行保证 责任。 5.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履行担保责任, 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山东 省农村信用社系统 (包括各级联社、合作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 开立的任何 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且所抵充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债权人自主选择。 5.6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履行担保责任, 债权人有权就保证人的违约行为 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或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