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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车船税

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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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3-01

车船税也就是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根据有关条例规定,车主在进行车险的投保时,必须同时缴纳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可由保险公司代缴,车主不需要去国家税务部门,就可以完成车船税缴纳。


车船税各地的缴交标准不一致,同时根据您车辆的种类不同缴交费用也不一样,例如货车、小轿车、大客车的标准就都不一样。车主如需进行车船使用税查询,在交车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将车税税计算出来。车船税按年征收,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一次缴纳全年税款。对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损失,国家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使用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或灭失,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又找回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综上所述,关于交强险车船税是怎么规定的小编已经告诉大家了,车船税是如果使用了车就要缴纳的一种税收,但是有人会问车船税回合交强险是不是一样的,其实不是的,交强险的缴纳和车船税的缴纳是分开的,两者是两个不同的项目,所以不要混淆在一起了,车船税各地的规定都不相同。




湖北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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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产假
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
4浏览 2025-01-14
车船税可以跨省交吗
可在异地缴纳交强险,同时由异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然后凭保单到异地的地税机关开具车船税完税证明,则在本地就不用再缴纳了。如果不在异地缴纳交强险,也可带上行驶证和身份证到异地的地税机关窗口直接缴纳车船税。
10w+浏览 2025-01-14
湖北省房产税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湖北省房产税怎样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三、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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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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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诈骗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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