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婚姻法关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
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
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
赡养负有
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
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如何防止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
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