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姻法解除婚姻关系

1.9k浏览 帮助18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1、进行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通过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申请宣告婚姻为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4、申请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因为离婚进行,而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形,则除了离婚之外,还包括了夫妻一方死亡。但在离婚的时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要是一方死亡的话,此时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而是遗产继承问题。




婚姻法解除婚姻关系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54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34人选择咨询律师
63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法解除婚姻关系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1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0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81****49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338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528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解除婚姻关系时被告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案件事实:被告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原被告于2002年确定恋爱关系,2003年4月4日到云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良好,2004年8月16日生育一婚生子取名A。生育婚生子后,夫妻双方为家庭琐事争吵。原告诉称,被告脾气暴躁,且有家庭暴力倾向,经常对原告进行恐吓威胁,被告的行为直接影响原、被告的婚姻家庭生活,原、被告的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原告于2021年3月13日以原、被告无法建立和谐家庭关系、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倾向为由诉至本院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毛某某辩称:本人在家庭生活中没有家庭暴力,夫妻双方很少吵架,偶尔的争吵都是为家庭琐事,本人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家庭暴力但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不予采信。庭审中,被告一再表示双方婚姻关系未破裂,坚持不同意离婚。综上,本着有利于婚姻和谐稳定的原则,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律师说法:原告离婚,被告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如何判决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被告婚前对对方具有一定的了解,婚后感情良好,且生育一子并共同生活十年,可见双方感情生活时间较长,感情基础牢固。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因为生活琐事难免出现争吵,但夫妻应当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扶持、相互包容,共同解决家庭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建立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希望通过原、被告的努力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双方能够互谅互让,改善夫妻关系,共同创造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因此本着有利于婚姻和谐稳定的原则,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410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52****2993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39****2726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33****5539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